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华秀玉注册资本:138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411727245658R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运南西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1
(2024)苏0411民初45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路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安徽恒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
2024-09-19
(2024)苏0411民初45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路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安徽恒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3
2024-08-16
(2024)苏0411民初943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刘**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4
2024-07-10
(2024)苏0411民初45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路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安徽恒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5
2024-03-01
(2023)苏0411民初13178号
加工合同纠纷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市兴世达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6
2024-01-0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辉县市人民法院
7
2024-01-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辉县市人民法院
8
2023-12-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辉县市人民法院
9
2022-12-06
(2022)豫13民终7086号
产品责任纠纷
金*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8-29
(2022)豫1330民初1182号
产品责任纠纷
金*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
桐柏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1
2021-06-25
(2021)苏0411民初10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无锡市晓江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1528.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28
2021-12-09
(2021)苏0411执295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无锡市晓江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3-27
2021-02-20
(2021)苏0411民初105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无锡市晓江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与李**、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17
2020-11-20
(2020)苏0411民初6364号之一
定作合同纠纷
无锡利财车辆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与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8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8-19
2020-07-23
(2020)苏0411民初40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与无锡市金金振减震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27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2-19
2019-11-25
(2019)豫0403行审148号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19-05-30
2019-04-11
(2019)浙0522民初17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兴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4-28
2019-02-18
(2019)苏04民终41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419新北区汤庄朱国伟彩钢板加工厂与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3-22
2019-02-21
(2019)浙0522财保1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兴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2-13
2017-08-31
(2017)苏0411民初33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与南京凌嘉奕商贸有限公司、何*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29863.9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高新市监处罚﹝2024﹞00061号
2023年10月30日,我局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处交转办:常高新市管移字〔2023〕10028号示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2121Z,生产日期:2023.02.02)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运南西路的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生产车间和仓库未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2121Z,生产日期:2023.02.02)。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31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相关材料,对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等方式,并对本案进行了全面调查。 经查: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在2023年2月2日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2121Z,生产日期:2023.02.02),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报告编号:QG2302216)。该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价格是1680元/辆(不包含电池和充电器,该公司生产时不配电池和充电器),共生产30辆,货值共计50400元。当事人在2023年2月2日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2121Z,生产日期:2023.02.02),全部是来料找加工,签有OEM代工协议书,加工费为70元/辆收取,获取加工费共计2100元,即违法所得21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当事人的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事实;3.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事实;4.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QG2302216),证明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事实;5.当事人出具的OEM代工协议书,证明当事人来料代工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事实;6.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2121Z,生产日期:2023.02.02)生产记录、技术参数、对账单、检验记录,证明当事人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事实;7.电池报价单复印件,证明电动自行车使用电池价格。以上证据,均经被调查人及证据提供人签字确认。
罚款金额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0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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