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王兴全中医综合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兴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6MA60MXEL9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七星街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4〕19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办有诊所备案凭证,在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七星街37号从事营利性中医科(输液业务)门诊服务活动。2021年12月,当事人从重庆普健医药有限公司处购进哈森牌天麻素注射液5盒用于在医疗活动中使用,其中批号为2105290111的2盒,批号为2106240211的3盒,购进价格均为10元盒,使用时收费价格均为5元支,规格均为10支盒。上述药品标称生产厂家为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20066464,产品批号为2105290111的有效期至2023年04月,产品批号为2106240211的有效期至2023年05月。截至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处置室内有正在使用的产品批号为2106240211的上述药品2盒,其中1盒未开封;1盒已开封,剩余8支;已超过有效期。另查明,当事人未记录注射用药的使用记录,故无法查实当事人使用产品批号为2106240211的哈森牌天麻素注射液的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按现场查获的数量和使用收费价格计算,当事人使用产品批号为2106240211的哈森牌天麻素注射液的货值金额为90((10+8)*5=90)元。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供了《贫困证明》。
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已扣押的哈森牌天麻素注射液18支;2.罚款 5000 元。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