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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雄军注册资本:6283.8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626186441188P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办事处连云路13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09
(2023)湘06民终2355号
不当得利纠纷
郭**,朱**,钟**,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4-26
(2022)湘0626民初5436号
不当得利纠纷案
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江县人民法院
3
2023-03-22
(2022)湘0626民初5436号
不当得利纠纷案
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江县人民法院
4
2023-02-17
(2022)湘0626民初5436号
不当得利纠纷案
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江县人民法院
5
2023-02-09
(2022)湘0626民初5436号
不当得利纠纷
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江县人民法院
6
2022-12-26
(2022)湘0626民初5233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平江县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7
2021-09-30
(2021)湘06民终17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郭**、钟**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860539.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27
2021-07-20
(2021)湘0626民初3072号
合同纠纷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平江县宏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9-23
2021-07-09
(2021)湘0602民初4791号
不当得利纠纷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郭**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4
2020-12-07
(2020)湘0626民初3475号
劳动合同纠纷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与魏**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2-20
2019-09-29
(2019)最高法民申35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2-20
2019-09-29
(2019)最高法民申35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2-30
2018-08-21
(2017)湘06民初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郭**与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江县自来水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99963.16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30
2019-03-28
(2018)湘民终90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郭**、平江县自来水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4191391.18元
民事案件
9
2019-10-31
2019-09-25
(2019)湘0602民初6185号
不当得利纠纷
平江县自来水公司与郭**、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04-18
2018-04-18
(2017)湘0104民初6671号
企业借贷纠纷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平江县自来水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90538.7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147号
根据《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居民水电气油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对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向终端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当事人涉嫌多收价款合计88212.7元。本局于2025年8月25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平市监责改字〔2025〕10825号)及《责令退款通知书》(平市监责退字〔2025〕10825号),责令当事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自收到退款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违法收取的价款退还给交费者。2025年8月25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9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退款情况进行核实,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违法收取的价款。
1、没收价费违法所得88212.7元;2、并处价费违法所得2倍罚款,罚款176425.4元;共计罚没款264638.1元,上缴国库。
176425.40元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2
平市监处罚﹝2023﹞105号
当事人在2021年3月4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与岳阳市天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江县天力城尚德园自来水安装工程”等四个项目签订的供水主管安装施工合同和工程预算书中,将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管道安装工程费用80216.66元一并计入,由用户承担。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关于重新审定我县集中供水范围内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字〔2021〕4号)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处罚。
80000.00元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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