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阳谷杨庄超市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亓全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71521MABRQRL35F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侨润办事处杨庄商业街东段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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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谷市监处罚〔2025〕382号
2025年7月7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验了阳谷杨庄超市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5-07-07)。经抽验检验,噻虫胺项目实测值是0.76,标准指标为≤0.3,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4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2025年8月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依法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予以签收。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抽验不合格的豇豆(购进日期:2025-07-7),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7个工作日内,未对检验结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异议。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7日在超市门口一推着三轮车的老太太处购进该批豇豆,共购进5kg,购进价格是3.8元/kg,销售价格是4.58元/kg,已全部销售,共获利3.9元。当事人在购进该批豇豆时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现找不到该批豇豆的供货商,无法进行追溯。对当事人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的行为,执法人员已予抽验当天2025年7月7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其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2025年8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行复查,随机抽查了其采购的土豆,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该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手续,当事人已整改。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按规公示公告,因时间过长已全部使用不能召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3.9元;2、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5003.9 元。
5000.00元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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