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武昌区翔欣厨具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汤桃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6MA4JGB3X8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街江盛路8号烽火村城中村改造H4、H5、H6、H7地块还建项目烽火尚品虹城3栋1单元25层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4〕500号
经查,2023年5月4日,当事人与武汉市佳裕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2000元/台的价格购进了4台商用单头炒炉(品牌:金冠,规格:1100*1150*800),购进金额共计8000元;2023年9月23日,当事人与武昌区棋盘街小学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将前述4台商用单头炒炉以4100元/台的价格,销售给武昌区棋盘街小学,销售金额共计16400元。 再查,上述涉案的4台商用单头炒炉均无熄火保护装置,且产品上没有相关产品标识信息。据当事人陈述,平时都是以销售五金、水管、球阀为主要业务,仅销售了上述4台涉案商用单头炒炉,没有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还查,2024年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次日,当事人向武昌区棋盘街小学发函,对涉案产品实施召回,因武昌区棋盘街小学已经更换新的炉灶,4台涉案商用单头炒炉已申请报废处理,故无法召回。 综上,当事人涉嫌销售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6400元,当事人开具了《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No57156932、No57156932),因当事人缴纳定税,未缴纳两个81.19元的税额,当事人实际营业收入为16400元,除去购进成本8000元,违法所得为84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164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
16400.00元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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