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康市群忠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群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4MA2HWDU15N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九龙北路288号第二幢一楼自北向南第16间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13
(2021)浙0784民初121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海如海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永康市群忠超市
永康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77号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九龙北路288号第二幢一楼自北向南第16间的永康市群忠超市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一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
给予永康市群忠超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30000.00元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23
2
永市监处罚〔2023〕1139号
当事人经营的盘粮锦缘蟹田大米均从武义县赫峰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进价113元/包,保质期(常温下)6个月。2022年11月29日,购入2022年8月27日生产的盘粮锦缘蟹田大米5包共125Kg;2023年3月10日,购入2022年11月19日生产的盘粮锦缘蟹田大米5包共125Kg。至检查之日,当事人以128元/包的价格售出2022年8月27日生产的盘粮锦缘蟹田大米4包共100Kg,获利60元,库存2022年11月19日生产的盘粮锦缘蟹田大米1包共25Kg。另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江苏贡米、亿母良田等大米16包共370Kg已生虫,货值计450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大米5包共125Kg,货值640元;当事人经营生虫大米16包,货值450元。当事人经营违法大米共计货值金额1090元,违法所得60元。
杨某某经营生虫、已超过保质期的大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项的规定,属经营生虫、已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大米395Kg;二、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处罚款10900元,罚没合计10960元,上缴国库。
10900.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