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道外区领头羊南新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金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4MA1B3RG00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新街254-2号4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25
2019-08-08
(2019)黑0104行审50号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哈尔滨市道外区领头羊南新店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外市监处罚[2023]291300262号
我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交接单(案源编号:2023年1269号),内容为举报道外区南新街254-2号4门(张成勇)哈尔滨市道外区领头羊南新店生产销售凉菜素拍黄瓜、大拉皮等,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餐具消毒柜未使用。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核查,经查,该店1.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工作的行为;2.有未使用消毒柜,提供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行为;3. 未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冷食类食品凉菜素拍黄瓜、大拉皮、大盆凉菜。2023年7月17日立案调查。 经查,1.(张成勇)哈尔滨市道外区领头羊南新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工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六)的规定,已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该店“警告”行政处罚决定(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哈外市监当处〔2023〕3524号);2.该店未使用消毒柜,提供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五)的规定,已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该店“警告”行政处罚决定(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哈外市监当处〔2023〕3524号)3.该店在2023年6月12日至7月10日期间经营冷食类食品素拍黄瓜30份,销售价格14.00元/份、销售金额420.00元,大盆凉菜销售64份,销售价格18.00元/份、销售金额/1152.00,大拉皮销售28份,大拉皮是14.00元/份,销售金额392.00元。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未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冷食类食品素拍黄瓜、大拉皮、大盆凉菜,其货值金额:1964.00元,违法所得:1964.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经营主体资格; 2.凉菜类点菜单、销售单复印件,证明经营冷食类食品; 3.询问笔录1份(3页),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古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