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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烟筒山镇中和副食水果自选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乃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4MA14UGGYX2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磐石市烟筒山镇中和街(银河浴池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行处字〔2024〕20号
上述商品均是当事人从长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于2023年10月29日购进桃李咸蛋黄嘟嘟面包5袋(生产日期:20231023,保质期至:20231206),进价4元/袋,售价4.5元/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4袋,剩余1袋;于2023年12月11日购进桃李面包清甜蔓越莓贝果面包5袋(生产日期:20231209,保质期至:20231218),进价4元/袋,售价4.5元/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2袋,剩余3袋;于2023年11月19日购进桃李巧乐角面包5袋(生产日期:20231118,保质期至:20231217),进价4元/袋,售价4.5元/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3袋,剩余2袋;于2023年11月19日购进桃李华夫糕点5袋(生产日期:20231105,保质期至:20231219),进价 2元/袋,售价2.5元/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1袋,剩余4袋。由于店内员工疏忽大意,检查食品状态不仔细,未及时发现上述商品超过保质期的情况,货值金额37元,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已销售食品的销售记录及销售时间,所以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以下商品均是当事人从长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于2023年10月29日购进桃李咸蛋黄嘟嘟面包5袋(生产日期:20231023,保质期至:20231206),进价4元/袋,售价4.5元/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4袋,剩余1袋;于2023年12月11日购进桃李面包清甜蔓越莓贝果面包5袋(生产日期:20231209,保质期至:20231218),进价4元/袋,售价4.5元/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2袋,剩余3袋;于2023年11月19日购进桃李巧乐角面包5袋(生产日期:20231118,保质期至:20231217),进价4元/袋,售价4.5元/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3袋,剩余2袋;于2023年11月19日购进桃李华夫糕点5袋(生产日期:20231105,保质期至:20231219),进价 2元/袋,售价2.5元/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1袋,剩余4袋。由于店内员工疏忽大意,检查食品状态不仔细,未及时发现上述商品超过保质期的情况,货值金额37元,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已销售食品的销售记录及销售时间,所以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的行为违反《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食品;”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根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违反第六项至第九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物品桃李面包清甜蔓越莓贝果面包3袋,桃李咸蛋黄嘟嘟面包1袋,桃李巧乐角面包2袋,桃李华夫糕点4袋;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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