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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兴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7MA5UTQFJ3U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白鹤社区中建厂小门口5号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字(2023)192号
2022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前往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白鹤社区中建厂小门口5号旁的门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陈列有待销售的3盒康师傅番茄鸡蛋牛肉面(批号:J2022022508A,生产日期:2022年02月25日;保质期:六个月)和7盒康师傅香辣牛肉面(批号:J2022013008B,生产日期:2022年01月30日;保质期:六个月),上述食品均超过了保质期。
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对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检查发现的前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编号:渝九市监强制〔2022〕106号,《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编号:渝九市监强制〔2022〕106-1号)。为进一步查清案情,经局领导批准,我局决定立案调查,指定熊正宇、郭大可为办案人员。该案于2022年11月15日调查终结,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未提出办案人员回避的要求。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盒康师傅番茄鸡蛋牛肉面和7盒康师傅香辣牛肉面;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