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河南骏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常艳霞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03MA44QPMX8B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玻璃车间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9-04
(2019)宁01民初1991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河南骏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14
2020-05-27
(2019)宁01民初1991号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骏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5-31
2019-04-23
(2019)豫0803民初316号
票据纠纷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骏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焦中市监处罚〔2026〕10号
为增加公司产品的认知度,提升公司业绩,当事人于2024年9月私自将多氟多公司的相关认证证书和企业信息发布在其公司官网上,进行对外宣传,网站服务费为700元/年,但当事人为独立公司,与多氟多公司仅为合作关系。至案发,当事人广告宣传费用为1400元,案发以来,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于2026年4月16日主动关闭了网站,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 罚款4500元人民币。
4500.00元
中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