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多 | 注册资本:5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MA6138FX2U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嘉鸿大道409号时光城1幢9-办公6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30
(2025)渝0112民初26849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沈**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
2025-05-08
(2025)渝0112民初20087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山外山康美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3
2024-07-30
(2024)渝0112民初24482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德昌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彝良分公司,德昌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4
2023-09-05
(2023)渝0112民初28431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金汤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5
2023-09-05
(2023)渝0112民初28444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万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6
2023-09-05
(2023)渝0112民初28447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际华目的地中心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7
2023-09-05
(2023)渝0112民初28446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万泽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8
2023-09-05
(2023)渝0112民初284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万泽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9
2023-06-30
(2023)渝0117民初5576号
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德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10
2023-06-14
(2023)渝0117民初512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立晟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09
2025-05-27
(2025)渝0112民初26849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某某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沈**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1-05
2024-08-02
(2024)渝0112民初2448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高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成都德昌行某有限公司彝良分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8-24
2023-08-07
(2023)渝0112民初2844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晶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晶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桥分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8-24
2023-08-07
(2023)渝0112民初28449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王**,重庆晶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8-16
2023-07-19
(2023)渝0112民初25524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王**,重庆晶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8-11
2023-06-21
(2023)渝0112民初22506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晶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桥分公司,重庆晶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7-03
2023-06-27
(2023)渝0117执保369号
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德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197500.00元
执行案件
8
2023-07-03
2023-06-29
(2023)渝0117执保399号
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德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197500.00元
执行案件
9
2023-06-27
2023-06-25
(2023)渝0117执保382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立晟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98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3-06-13
2023-06-07
(2023)渝0117执保331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立晟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98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潼南市监处罚〔2026〕779号
当事人依法办理有《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当事人与潼南区卓然·水晶之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重庆卓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GKBD212025070755),合同约定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当事人负责对潼南区卓然·水晶之城小区包含涉案2台电梯在内的45台电梯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 ? ? ? ? 2026年5月26日,当事人员工杨波对潼南区卓然·水晶之城小区6栋6-1#(注册代码:31105002232016080156)、6-2#电梯(注册代码:31105002232016080157)进行例行性维保(半月保),杨波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在该电梯的维护保养期间有大量人员乘坐使用该2台电梯。2026年6月9日,当事人员工杨波在对潼南区卓然·水晶之城小区6栋6-1#(注册代码:31105002232016080156)电梯开展维护保养整个过程中将其设置在“检修”状态(该状态下乘坐人员无法进入和使用电梯),在该台电梯负一楼和一楼电梯入口处设置了围挡,挡板上有警示标识和“迈高电梯提醒你:维护保养中危险:禁止进入”的文字提醒。
? ? ? ? ?截至案件调查终结,本局未收到因当事人涉案行为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的反映,无社会影响。
1、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9000.00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3
2
云市监楚南处罚﹝2026﹞7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TS3350338—2028,具备电梯维保合法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当事人与云南俊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签有《南华锦绣城幸福里小区电梯维保合同》(合同编号:GKBD212025070737),维保费用:每台每年2600元,维保期限:2025年05月26日起至2026年05月25日止。合同约定由当事人负责云南俊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在南华锦绣城幸福里小区共18台电梯的维保工作,当事人为涉案电梯的维保单位。当事人在2025年以来,对南华锦绣城幸福里小区12-1#电梯(出厂编号:D190443)进行维保,维保记录中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整填写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内容,无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参数数据,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第八条“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包括曳引制驱动乘客电梯、曳引制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门数”的规定。在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31日对该电梯的维保中,还存在如下行为:疏忽大意,对形成的维保记录和用户签字确认情况把关不严,维保记录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签字确认,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第七条第二款“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规定。在2025年8月13日对该电梯的维保中,还存在如下行为:未按时开展季度维保,维保项目(季度维保)与云南省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服务平台(后台管理系统)中维保任务列表查询结果(半月维保)不一致,维保用时仅14分49秒,维保走过场。在2025年9月10日对该电梯的维保中,还存在如下行为:未对轿顶进行实质检查就在检查结果下打“√”记录,导靴上油杯油量与现场实际不相符,明显低于1/4容量。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当事人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费用是合同期间电梯保养、故障维修的总费用,未明确每台电梯月度维修保养费用,并且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半年维保和年度维保的维保项目(内容)不同,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处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罚款。
14000.00元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0
3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4〕395号
经调查,;半岛利园;小区电梯的使用单位为重庆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护保养单位为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2024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半岛利园;小区电梯进行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3#电梯(注册代码:30105001032006010009)轿厢应急照明失效、对重缓冲器电气安全开关与触发装置(撞杆)间隙过大,电气安全开关不能有效触发;-4#电梯(注册代码:30105001032006010010)轿厢应急照明失效、对重缓冲器电气安全开关与触发装置(撞杆)间隙过大且有一颗固定螺丝未固定,电气安全开关不能有效触发。上述问题属于未按照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5002-2017)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执法人员对重庆高客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渝中市监特令〔2024〕033号)。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5000元整(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