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彬 | 注册资本:178090.853063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224469959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元市升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嵘福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崔**,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甘肃智远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
2026-05-12
(2026)甘0103民初3592号
合同纠纷
兰州宏业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3
2026-05-09
(2026)甘0103民初153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
周**,王**,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4
2026-05-06
(2026)甘0103民初80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志林盛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刘*,兰州富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居礼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景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5
2026-04-01
(2026)甘0103民初13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环球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6
2026-03-20
(2026)甘0103民初80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志林盛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居礼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景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兰州富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刘*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7
2026-01-28
(2026)甘0103民初8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王**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8
2025-12-15
(2025)甘0103民初13258号
侵权责任纠纷
兰州兰石雅生活智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唐**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9
2025-12-15
所有权确认纠纷
黄*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雅生活智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张**,张*,张**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10
2025-12-12
(2025)甘0103民初1317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海景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5-14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马**
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5-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元市升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嵘福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智远劳务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3
2026-03-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志林盛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富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4
2023-02-14
(2021)甘0191民初4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武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5
2022-07-28
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武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6
2022-01-2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7
2021-05-06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王*
执行文书、拍卖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8
2020-11-26
(2020)甘0191民初53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9
2020-06-21
(2020)甘0191民初53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10
2018-03-11
(2018)鄂0103民初4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东立光伏电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21
2024-01-30
(2024)甘01民终1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王雪萍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9-21
2024-03-07
(2023)甘01民终1042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70199.05元
民事案件
3
2024-09-20
2024-01-31
(2023)甘01民终952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兰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金**、兰州兰石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31
2023-09-12
(2023)甘0103民初467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邵**与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1-30
2022-12-26
(2022)新2801民初30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巴州兰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5095.13元
民事案件
6
2023-06-30
2023-03-16
(2022)甘0103民初411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苟*与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6-29
2023-03-23
(2022)甘0103民初45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与陇佑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6687.91元
民事案件
8
2023-06-25
2023-04-25
(2022)甘0103民初563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与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8151.00元
民事案件
9
2023-06-25
2023-05-05
(2022)甘0191民初268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天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781.62元
民事案件
10
2023-06-25
2023-03-23
(2022)甘0103民初58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邓**与甘肃博通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国安消防安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8号
经查明,兰石重装及兰石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兰石重装与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年发生额9,7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59%,年底无余额;2021年发生额61,6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9.34%,年底无余额;2022年发生额226,520万元、年底余额7,85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7.72%、2.35%,2023年年初余额全部归还;2023年发生额223,300万元、年底余额26,431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6.49%、7.87%,截至2025年6月余额全部归还;2024年发生额127,0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35.96%,年底无余额。兰石重装未在2020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兰石重装未及时对案涉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造成公司2023年、2024年半年报分别虚增银行存款103,677万元、80,68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8.15%、6.24%,上述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兰石集团作为兰石重装控股股东,组织、指使案涉资金占用。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工商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兰石重装案涉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兰石集团案涉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行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8号当事人: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兰石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经查明,兰石重装及兰石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兰石重装与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年发生额9,7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59%,年底无余额;2021年发生额61,6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9.34%,年底无余额;2022年发生额226,520万元、年底余额7,85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7.72%、2.35%,2023年年初余额全部归还;2023年发生额223,300万元、年底余额26,431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6.49%、7.87%,截至2025年6月余额全部归还;2024年发生额127,0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35.96%,年底无余额。兰石重装未在2020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兰石重装未及时对案涉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造成公司2023年、2024年半年报分别虚增银行存款103,677万元、80,68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8.15%、6.24%,上述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兰石集团作为兰石重装控股股东,组织、指使案涉资金占用。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工商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兰石重装案涉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兰石集团案涉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甘肃证监局2026年4月30日
4000000.00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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