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漳州市探味岛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阿华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6MADDDMC26B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东山县杏陈镇埕英村杏陈64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罚〔2025〕74号
依据群众举报,当事人经营名称为香辣红娘鱼的食品,食品标识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2025年7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核查,当事人购进整箱红娘鱼产品,散装称重后粘贴食品标识进行销售,食品标识标注“生产厂商:东山县合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商地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西崎村111-5号”,当事人购进的红娘鱼包装上实际标注“制造商:佛山市南海盐步海绿洲食品厂”、“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东秀高村工业区土名‘莳禾涌尾’4栋一楼西自编1号”,当事人经营散装食品粘贴食品标识,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本局领导批准,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散装食品销售。当事人购进红娘鱼产品,以散装称重的方式进行销售,根据消费者需要的重量称取产品装袋,粘贴制作好的食品标识后销售给消费者。因同时有不同生产者生产的相似产品在售,当事人制作以上产品的食品标识时,将生产者名称、地址错误标注为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当事人构成经营标识违法的食品的行为。当事人销售以上食品标识违法的产品货值金额共计489.98元,获利181.98元,当事人已履行不合格食品召回义务,召回食品数量为0。当事人购进红娘鱼产品进行销售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元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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