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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运输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毕玉录注册资本:71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821695929453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新泰市新安路西首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1
(2024)闽0206民初2098号
合同纠纷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
2023-06-20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新泰市人民法院
3
2023-06-01
(2023)闽0206民初4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4
2022-11-03
(2022)鲁0982民初80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崔**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5
2022-03-09
(2022)鲁0982民初14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张**
新泰市人民法院
6
2021-12-07
(2021)鲁0982民初90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7
2021-08-31
(2021)鲁0982民初63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中心支公司,姜**,李*
新泰市人民法院
8
2020-10-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
尹*,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9
2021-05-11
(2021)鲁0982民初3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瞿**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9734.45元
民事案件
2
2021-02-05
2021-01-27
(2021)鲁0982民初89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与王**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28
2020-07-08
(2020)鲁0982民初13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李**、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7725.18元
民事案件
4
2019-04-23
2019-02-20
(2017)鲁0911民初51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与吕**、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2-29
2018-05-29
(2018)鲁1325财保363号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戚**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12-01
2018-11-15
(2018)鲁09民辖终2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吕**、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7-30
2018-06-27
(2018)鲁09民终131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张**、王*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8-01-29
2017-12-26
(2016)鲁0982民初80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与赵**、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11-08
2017-11-08
(2017)鲁0982民初8014号
追偿权纠纷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王*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0-23
2013-11-21
(2012)奎执字第805-1号
申**、王**等与李**、新泰市运输总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982202400341
新泰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接泰安交通运输局转办,鲁J87755(黄色)新泰----龙口市际班车客运不按批准站点停靠,执法人员谯峰****、王磊****6向李其忠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询问,2024年7月14日7时在新泰客运总站出站时所拉人数为14名乘客,后在2024年7月14日7时49分经过新泰北师路段招揽2名乘客。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驾驶员和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询问笔录,照片,复印件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5
2
370982202400363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涉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案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
6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5
3
370982202400336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涉嫌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案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
10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6
4
J370685202400147
2024-05-15 13:45,招远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招远市招辛快速路李家台子村西200米对李其忠驾驶的鲁J87887(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伟朋、韩洪吉向李其忠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 该车为新汶 —烟台 的市际客运班车 ,该车线路牌标注的途径地为新泰、205国道、莱芜、博莱高速、济青高速、潍莱高速、莱阳、206国道、莱州、龙口、蓬莱,当其行驶到招远市招辛快速路李家台子村西200米时被招远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依法查扣, 当事人承认情况属实,并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与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作为证据登记保存于招远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违章处理室,并且当场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执法过程录像取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新泰市运输总公司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招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1
5
370982202400212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涉嫌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案运班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
10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9
6
J370982202400092
2024年04月09日 07时31分,新泰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支队移交投诉举报车辆鲁J87071。执法人员在新泰市客运总站附近对刘文友驾驶的鲁J87071(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谯峰、范风明向刘文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刘文友驾驶的鲁J87071(黄色)为新泰市运输总公司运营新泰至淄川车辆,经执法人员询问,该车驾驶员交代:鲁J87071(黄色)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在石莱上了13名乘客,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驾驶员和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照片、复印件等。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9
7
370982202300405
新泰市运输总公司涉嫌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
10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2
8
370900202300635
2023年09月06日 10时54分,接12345投诉,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机动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鲁J85715(黄色)号车的驾驶员刘磊进行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刘思彪、杨永健向刘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询问调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刘磊于2023年9月3日10点左右在泰安南收费站拉载2名乘客送往济南市,该车客运班线车辆没有泰安市的客运站点,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录像(另存)、证件复印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