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广立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240804028933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26
(2026)苏0302民初3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滕**,珠海市飞黄企业有限公司,滕*,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滕**,滕**,支**,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
2026-02-26
(2026)苏0302民初3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滕**,珠海市飞黄企业有限公司,滕*,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滕**,滕**,徐州市顺易金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支**,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3
2026-02-26
(2026)苏0302民初3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滕**,珠海市飞黄企业有限公司,滕*,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滕**,滕**,支**,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9
(2025)云0324民初2122号
劳动争议
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
保**,吕**,张**,朱**,殷**,陈**
罗平县人民法院
5
2025-02-24
(2024)苏0102民初1393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支**,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滕**,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6
2024-12-30
(2024)苏03民初57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徐州徐工投资有限公司
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路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嘉裕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滕**,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强盛城市煤气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12-26
(2024)苏03民初39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铜陵市盛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支**,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滕**,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路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12-19
(2024)苏03民初39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铜陵市盛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支**,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路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滕**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4-11-12
(2024)云03民终2880号
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
郭**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9-25
(2024)苏03民初39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铜陵市盛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支**,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路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滕**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5
民间借贷纠纷
铜陵市盛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滕**,支**,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路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曲靖市富森矿业有限公司,徐州强盛城市煤气有限公司,徐州盛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徐州苏裕置业有限公司,徐州铜裕置业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1-06
民间借贷纠纷
铜陵市盛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滕**,支**,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路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曲靖市富森矿业有限公司,徐州强盛城市煤气有限公司,徐州盛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徐州苏裕置业有限公司,徐州铜裕置业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9-25
民间借贷纠纷
铜陵市盛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滕**,支**,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路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曲靖市富森矿业有限公司,徐州强盛城市煤气有限公司,徐州盛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徐州苏裕置业有限公司,徐州铜裕置业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6
2023-12-20
(2023)云0324民初2831号
合同纠纷
赵**与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挖玉冲煤矿、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2345.1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自然资处字﹝2025﹞17号
2006年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挖玉冲煤矿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民委员会挖玉冲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3105.30平方米和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民委员会下托白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2908.37平方米建设挖玉冲煤矿相关办公建筑及生产设施等项目
(一)相关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二)没收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挖玉冲煤矿在非法占用的46013.67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三)责令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挖玉冲煤矿将非法占用的阿岗镇戈维村民委员会挖玉冲第二村民小组和阿岗镇戈维村民委员会下托白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6013.67平方米的集体土地退还给原所有者管理使用。(四)对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挖玉冲煤矿非法占用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民委员会挖玉冲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3105.30平方米和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民委员会下托白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2908.37平方米,占地总面积为46013.67平方米。其中旱地面积为284.38平方米,水田5630.86平方米,林地6012.10平方米,采矿用地32316.16平方米,村庄725.78平方米,田坎1044.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旱地284.38平方米,水田5630.86平方米,田坎1044.39平方米,林地6012.10平方米(合计12971.73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29717.30元。采矿用地32316.16平方米、村庄用地725.78平方米(合计33041.94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处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65209.7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294927.00元(贰拾玖万肆仟玖佰贰拾柒元整)。
294927.00元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6-01-12
2
云煤安监一罚﹝2023﹞15017号
1.煤矿总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弄虚作假。①钻孔验收记录与实际不符:煤矿编制的《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矿+1750M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钻孔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在+1750M回风石门迎头施工15个瓦斯排放钻孔,并规定施工前由地测科测量人员或通防队技术人员现场标定钻孔位置、倾角、方位角,实际由钻机队长蔡昌前自己标定钻孔位置、倾角、方位角,并在钻孔验收记录中照搬照抄设计参数;②验收人员未按规定验收:《罗平县阿岗镇挖玉冲煤业有限公司挖玉冲煤矿钻孔验收记录》显示,总工程师孙士清、通防副总滕静在“验收人员签字”栏内签字,实际钻孔验收记录由施钻人员填写,其他人员均未到现场验收;③总工程师在虚假的验收记录上签字:总工程师未督促检查钻孔施工、验收等制度落实情况,明知验收记录与实际不符,仍在验收记录的验收人员签字栏上签字;2.煤矿备用电源未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造成2023年7月20日煤矿双回路停电后备用电源未及时启动,造成井下停电,+1750M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T1、T2、+1750M运输石门测风站和+1750M煤仓上口4处地点安设的甲烷传感器共发生118次超限报警;3.查安全监控系统,在2023年7月20日因外网停电时局部通风机停机,+1650M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750M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筒风量传感器显示“有风”。现场检查时+1650M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750M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筒风量传感器均未固定吊挂,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责令停止建设,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元整(¥1,780,000.00)
178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3-08-14
3
云煤安监一罚﹝2023﹞15011号
1.未按规定在+1750M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掘进17M)、+1750M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已掘进200M)出入口安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读卡分站;2.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未按规定填写带班下井记录;3.2023年以来未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对照检查辅助材料井测风站处安设的甲烷传感器;4.煤矿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未对+1750M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停风、瓦斯涌出造成超限的风险采取相应管控措施。2023年7月10日14:54:40至15:00:31该工作面停风,+1750M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T1、T2及+1750M煤仓上口甲烷传感器共计超限报警4次
给予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18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3-07-20
4
云﹝罗﹞煤安罚﹝2023﹞116017号
煤矿职工李小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煤矿安排从事井下维修作业。
煤矿从业人员管理
90000.00元
罗平县能源局
2023-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