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艾可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海波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2MA20BDUQX1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号张家港科创园(留学生创业园)A幢A423-42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3
(2022)辽0112民初19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万洁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艾可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2
2023-03-01
(2022)辽0112民初19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万洁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艾可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3
2020-11-20
(2020)苏0582民初1252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家港凯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中艾可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5-21
(2022)辽0112民初19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万洁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艾可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9
2020-11-23
(2020)苏0582民初12529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中艾可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与张家港凯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14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1-12
2020-11-02
(2020)苏0582民初12529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中艾可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与张家港凯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14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市监处罚〔2025〕DX00097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2-0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