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青溪镇多明家电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粟多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25MA6ERU9W96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青溪镇兴隆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2024]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初共购进型号为NSB-100的鸟笼取暖器3个,生产企业为湖南省邵东市新才电器,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购进单价是10.0元/个,销售单价为15.0元/个,未销售;购进型号为NSB-90鸟笼取暖器1个,生产企业为湖南省三才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购进单价是12.0元/个,销售单价为16.0元/个,未销售。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及索取检验报告单义务,上述2种型号的鸟笼取暖器均未能提供检验合格的报告单。因当事人未索取进货票据及建立销售台账,数量、价格及销售情况均以当事人口述为准。
综上,截止案发时止,当事人共购进型号为NSB-100鸟笼取暖器3个,购进单价是10.0元/个,销售单价为15.0元/个;型号为NSB-90鸟笼取暖器1个,购进单价是12.0元/个,销售单价为16.0元/个,产品货值为61.0元,违法所得为0元。
经当事人陈述,导致出现销售无检验报告取暖器电器产品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完善,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懂,不存在故意销售无接地措施无防倾倒装置且无检验报告取暖器电器产品的行为。
当事人涉嫌销售无检验报告电器产品(取暖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属于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电器产品的行为。
1.2023年12月26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2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取暖器、电线、开关、插座等电器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专项检查的事实;
2.2023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拍摄当事人经营场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产品信息图片10张,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及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3.2023年12月26日,对当事人下达《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共2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
4.2024年01月0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1份,共6页,证明当事人销售无检验报告的鸟笼取暖器的事实、进货数量、销售量、产品货值及违法所得等事实;
5.2024年01月04日,当事人提供经营者粟多明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具备符合承担法律、法规责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主体资格。
罚款0.018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83.00元
黔东南州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