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永胜 | 注册资本:1.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9MA3NTMCE27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嘉祥街道G327与嘉山绿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09
(2025)鲁1302民初21353号
追偿权纠纷
临沂弘达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薛*,刘**,李**,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2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张**,刘**,马**,余**
嘉祥县人民法院
3
2025-08-13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嘉祥县嘉合运输有限公司,邓**,胡**,胡**,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党**,济宁亿万卡物流有限公司,胡**,邓**,恒亨智能物流(嘉祥)有限公司,谭**
嘉祥县人民法院
4
2025-07-21
追偿权纠纷
临沂弘达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刘**,薛*,李**,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7-07
劳动争议
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
韦**,李*
嘉祥县人民法院
6
2025-07-02
追偿权纠纷
济宁融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韩**,张**,罗**
嘉祥县人民法院
7
2025-06-18
追偿权纠纷
济宁融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黄**,党**
嘉祥县人民法院
8
2025-06-04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济宁市一恒运输有限公司,唐**,王**,唐*,王**,济宁义盛运输有限公司,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济宁广驰运输有限公司,张*
嘉祥县人民法院
9
2025-04-14
追偿权纠纷
济宁融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鲁萌商贸有限公司
崔**,刘**,嘉祥德信运输有限公司,冯**,王**,嘉祥东信运输有限公司,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崔**,江*,曹**
嘉祥县人民法院
10
2024-12-18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
新绛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19
(2025)鲁1302民初21353号
追偿权纠纷
临沂弘达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6
(2024)鲁1302民初29688号
追偿权纠纷
临沂弘达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薛*
裁判文书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09-23
(2024)鲁1302民初21970号
追偿权纠纷
临沂弘达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薛*
裁判文书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2
2025-01-15
(2025)鲁1302执231号
追偿权纠纷
薛鹏;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刘遵义;临沂弘达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李宝福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5-07-18
2025-05-08
(2025)鲁0829执936号
追偿权纠纷
济宁融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张**、闫**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785202400089
2024年08月09日 09时40分,高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高密市平安大道与西外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对张德华驾驶的鲁H70M33(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鲁HM882超(临牌)远东汽车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王忠(执法证号****)、韩德武(执法证号****)向张德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HM882超(临牌)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从济宁至胶州拉运机械,运费2800元到付,张德华现场提供不出鲁HM882超(临牌)的道路运输证。并告知张德华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张德华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 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鲁HM882超(临牌)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证据: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照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9
2
370683202400229
2024年5月22日17时15分,莱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206莱州鹏飞装载机配件厂处对张德华驾驶的鲁H70M33(黄色)、鲁HN287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姜林峰、崔吉荣向张德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张德华驾驶鲁H70M33(黄色)、鲁HN287超(其他)号车从莱州市向嘉祥县运送22件三轮车配件,张德华现场提供不出鲁HN287超(其他)号车的《道路运输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执法人员询问张德华得知,鲁HN287超(其他)号车属于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取得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但没有办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本次运费为人民币2700元,到达后自行和货主结算运费。执法人员依法将车辆扣押于顺安停车场。经录像取证,张德华无异议。证据有现场录像、现场照片、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证件复印件、车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嘉祥县恒业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3
3
371322202300141
擅自改装已经取得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14
4
371322202300140
擅自改装已经取得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