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艾尔肯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塔克·阿卜杜喀迪尔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1068809332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英阿瓦提乡欧亚勒艾日克村(315国道2463.6Km路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县市监处罚〔2026〕12号
经调查,当事人2025年11月1日生产的核桃仁红葡萄干麻糖共计18.84公斤,分装2个规格:228克/袋分装30袋,每袋11.3元;600克/盒分装20盒,每盒30元(以上均为批发价)。其中规格为228克/袋的4袋、规格为600克/盒的1盒用于出厂检验,其余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共计863.8元。当事人对该批次不合格麻糖进行召回,但销售代理商反馈产品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未能完整提供原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材料,构成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行为;且当事人对该批次麻糖实施出厂检验时存在检验项目不全,不符合国家标准GB 17399-2016,构成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行为。
此案货值金额:939元,合计违法所得:863.8元。
综上,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该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863.8元;
3.处10000元罚款;
合计罚没款:10863.8元。
10000.00元
和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