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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海达公路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24MA1F4URY6E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农商物流园1号楼4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014交罚(2025)68号
2025年6月2日13时20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群力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沈喜涛驾驶绥化海达公路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黑M1BC71大通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8人,实际拉载6名乘客,已签订包车合同。经调查,该车从庆安县出发去往哈尔滨市,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市际、省际包车客运,持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有效期为2025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16日,路线为庆安县至哈尔滨市,驾驶员为沈喜涛。经核实,该标志牌已于2025年6月2日上午完成一个运次的使用,驾驶员无法出示本次运输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08
2
黑0012交罚(2025)59号
2025年5月30日9时47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哈尔滨分局执法人员在G10绥满高速大耿家收费站检查发现,吉长富驾驶的绥化海达公路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的黑M7FZ58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座9人,实际拉载6名乘客,已签订包车合同。经调查,该车从庆安出发到哈尔滨市,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市际、省际包车客运,持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有效期为2025年5月25日至6月8日,经核实,该标志牌备案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16:44:54,备案完成时间为5月24日 16:46:44。驾驶员无法出示本次运输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17
3
黑1214交罚(2025)158号
绥化海达公路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所属车辆黑M2VC20小型普通客车,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活动。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处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绥化市庆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4
黑0013交罚(2025)48号
2025年5月20日13时30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群力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高峰驾驶绥化海达公路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名下黑M2VC20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人数9人,车上共计载有乘客5人。经调查,该车从庆安福寿康医院出发到哈尔滨市,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客运,经查该车包车合同上乘客名单为1人,与实际乘客人数不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