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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佳果鲜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苏海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2MA3408KEXC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路宏杨新城1#楼14层办公D-7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鼓市监处罚﹝2026﹞43号
2025年10月20日,当事人在南通水果批发市场采购两件樱桃番茄,13斤/件,每件58元,两件合计116元。2025年10月21日,上述批次樱桃番茄由当事人配送至福州市临家福餐饮有限公司门店,共配送5斤樱桃番茄,供货价6.5元/斤。2025年10月21日,本局委托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福州市临家福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上述批次樱桃番茄进行了抽检。经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初检和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上述批次樱桃番茄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认可上述检验报告。剩余21斤上述批次樱桃番茄以6.5元/斤的价格在仓山区长埕小区8号楼3号仓库以零售方式销售,已于2025年10月22日全部售空。综上,当事人经营上述批次樱桃番茄的货值金额总计169元,违法所得总计53元。当事人陈述其在南通水果批发市场的619摊位采购两件上述批次樱桃番茄,但采购时当事人未查验及索要供应商证照、采购清单及樱桃番茄的合格证明材料,故无法提供上述批次樱桃番茄的供应商证照、采购清单及樱桃番茄的合格证明材料。经协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表示南通水果批发市场的619摊位的福州海峡果品批发市场国仁商行经营者否认销售上述涉案批次樱桃番茄给当事人,故上述批次樱桃番茄无法追溯。当事人作为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上落实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亦无法上述涉案批次樱桃番茄的一品一码追溯凭证。2026年2月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福州佳果鲜贸易有限公司的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路宏杨新城1#楼14层进行现场检查,该地址未见当事人开展经营活动,该地址也未见福州佳果鲜贸易有限公司的招牌。当事人陈述其实际经营场所已变更至仓山区长埕小区8号楼3号仓库,但尚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登记。
没收违法所得53元;罚款10000元;警告
10000.00元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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