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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库尔克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娜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03MACB7PH03T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团结路和宏文路交叉口汉强海德公园A座二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8
(2025)苏08民终12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民达水产经销部
张**,陕西库尔克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25
(2024)苏0804民初72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民达水产经销部
陕西库尔克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张**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3
2024-10-31
(2024)陕03民终2624号
劳动争议
陕西库尔克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张**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7
(2025)苏08民终12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高**
裁判文书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17
买卖合同
西安市莲湖区民达水产经销部
高松鹤;陕西库尔克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0
(2024)苏0804民初7248号
买卖合同
西安市莲湖区民达水产经销部
高松鹤;陕西库尔克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4
(2024)苏0804民初7248号
买卖合同
西安市莲湖区民达水产经销部
高松鹤;陕西库尔克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台市监局处罚〔2024〕12号
该店经营无标签、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包括:1、无生产日期“东古”一品鲜酱油500ml1瓶。2、食用碱60克,无标签。3、藤椒腌制料150克,包装上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等信息。4、麻辣掌中包300克,包装标签无法看清。5、红曲红食品添加剂100克,包装标签无法看清。6、红曲黄色素添加剂100克,包装标签无法看清。上述无标签、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当事人离职厨师负责的,未能提供来源。进货时间无法查证。涉案货值无法计算。
建仪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并销毁涉案“东古”一品鲜酱油500ml1瓶、食用碱60克、藤椒腌制料150克、麻辣掌中包300克、红曲红食品添加剂100克、红曲黄色素添加剂100克。 2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4-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