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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凯蒂优童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丽华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9MA1CF5830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永达路海吉雅乐都15号楼1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松市监罚第食字﹝2024﹞51号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幼儿园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幼儿园在2021年7月份开始经营幼儿园食堂,因为疫情和寒暑假放假,幼儿园食堂的实际经营时间约为1年。现在册儿童约120人左右,按月收取托儿费,每人每月1299.00元(包括餐食费),该园三餐两点,不单独收取餐费,因没有单独核算餐食费,食堂收入无法计算。故无法计算当事人的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案件来源登记表证明案件来源; 2.营业执照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质;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4.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的记录; 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陈述违法事实的有关情况;
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幼儿园食堂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建议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75000.00元。
75000.00元
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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