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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颖超注册资本:4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1MA77543Q6J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阿牙南路御景康城小区4#楼201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9
(2025)新22民终71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0-20
(2025)新22民终71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7-31
(2025)新7103民初67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4
2025-05-29
(2025)新7103民初453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5
2025-01-16
(2024)新2201民初7147号
劳动争议
陶**
哈密市坤州商贸有限公司,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6
2025-01-03
(2024)新2201民初7147号
劳动争议
陶**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哈密市坤州商贸有限公司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7
2024-11-11
(2024)新22民终779号
保险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11-07
(2024)新2201民初574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哈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9
2024-09-20
(2024)新7103民初874号
保险纠纷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10
2024-08-14
(2024)新2201民初4255号
劳动争议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黄*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05
(2024)新2201民初2497号
劳务合同纠纷
何*
吴**
裁判文书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07-26
(2024)新2201民初250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吴**
裁判文书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3
2024-05-31
(2024)新2201民初250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4
2024-05-29
(2024)新2201民初2497号
劳务合同纠纷
何*
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2
2022-07-20
(2022)新2201执266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王**、胡**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3-24
2022-02-25
(2021)新2201民初546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王**、胡**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94176.4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建罚决字﹝2025﹞第4号
2025年2月18日我局收到一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审计局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哈市审移〔2025〕6号),内容为“哈密市审计局关于伊州区西区中学建设项目(豫哈第三实验学校)中劳务公司违规层层分包问题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经我局执法人员杨树永、孟丹阳调阅相关资料并核实了解,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与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就伊州区西区中学建设项目(九年一贯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于2022年8月分别与三位包工负责人土建(李朋)、木工(李营军)、钢筋工(崔多坤)签订了建筑劳务联营协议书,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分包关系。
对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合同价款(5909750)0.7%的处罚,即人民币肆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元贰角伍分(5909750元×0.7%=41368.25元)。停业整顿三个月,不得承揽新工程,同时1年内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41368.25元
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4-21
2
哈市建罚决字(2025)第4号
2025年2月18日我局收到一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审计局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哈市审移〔2025〕6号),内容为“哈密市审计局关于伊州区西区中学建设项目(豫哈第三实验学校)中劳务公司违规层层分包问题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经我局执法人员杨树永、孟丹阳调阅相关资料并核实了解,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与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就伊州区西区中学建设项目(九年一贯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于2022年8月分别与三位包工负责人土建(李朋)、木工(李营军)、钢筋工(崔多坤)签订了建筑劳务联营协议书,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分包关系。
对哈密晟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合同价款(5909750)0.7%的处罚,即人民币肆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元贰角伍分(5909750元×0.7%=41368.25元)。停业整顿三个月,不得承揽新工程,同时1年内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41368.25元
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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