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温峤鑫恒鞋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军标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740519705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楼旗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09
(2021)浙1081民初13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温峤鑫恒鞋厂
陈**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1-02-19
(2021)浙1081民初13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温峤鑫恒鞋厂
陈**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19-04-09
(2019)浙10行初67号
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金**
台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1
2021-03-09
(2021)浙1081民初13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温峤鑫恒鞋厂与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994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78号
2024年04月29日,温岭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温岭市温峤鑫恒鞋厂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岭市温峤鑫恒鞋厂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各网点或扫码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温岭市温峤鑫恒鞋厂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
1000.00元
温岭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