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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安广镇王峰化肥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石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82MA16J5LL7C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大安市安广镇安广西路16号(一百道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2
2023-06-28
(2023)吉0882执7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安市安广镇王峰化肥经销处、崔**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3﹞ZH12号
大安市安广镇王峰化肥经销处(经营者王石丰)经营的“天茂”牌高浓度硫酸钾复合肥料,其包装标识带有“速效长效”、“诱导促根”、“增效互促”等不实、夸大性词语,经抽样检测,标识项目不符合GBT150632020及GB183822021标准要求,判定为标识不合格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元(3,000.00元)。
0.00元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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