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通(河南)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振营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8MA484GFQ5R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北商业街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锡一交路执﹝2026﹞33号
2026年06月01日13时07分,当事人九九通(河南)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孔德伍驾驶车辆豫GF0870(黄)在G1515兴化收费站,因扰乱收费站收费管理秩序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6-06-08
2
内交综执(十一)02简罚(2026)039号
2026年05月24日09时42分,执法人员包佰澄(05000017170)、王震(05000090317)接到G6京藏高速海南收费站投诉举报,在河南长垣——内蒙古乌海市-方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收费站(G6京藏高速出口),杜建标驾驶九九通(河南)运输有限公司所拥有牵引车豫GH0039(挂车号:豫GC015超)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车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现场勘验车货总长34.5米,《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总尺寸长28米与实际不符,车货总宽3.1米,《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总尺寸宽3.7米,车货总高3.45米,《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总尺寸高4.5米。上述事实,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1份,用以证明违法行为发生时的现场状况等关键事实;证据2:证明违法车辆所属公司相关证件信息;证据3:证明违法车辆所属公司相关证件信息;证据4:证明违法车辆所属公司相关证件信息;证据5:证明违法车辆驾驶员相关证件信息;证据6:证明违法车辆驾驶员相关证件信息;证据7:证明违法车辆驾驶员相关证件信息;证据8:证明违法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临时牌照证件信息;证据9:证明违法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临时牌照证件信息;证据10:证明违法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临时牌照证件信息;证据11:证明违法车辆外扩尺寸相关信息;证据12:证明违法车辆外扩尺寸相关信息;证据13:证明违法车辆外扩尺寸相关信息;证据14:证明违法车辆外扩尺寸相关信息;证据15:证明违法车辆外扩尺寸相关信息;证据16:证明违法车辆相关信息;证据17:证明违法车辆相关信息;证据18:证明违法车辆相关信息。予以佐证。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5-24
3
371726202500016
2025年02月12日19时17分,鄄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鄄城县G240与长城街交叉口对九九通河南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王进宾驾驶的鲁RP7386(黄色)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豫G7537超(临牌)梁山扬天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苏开15160817081、蒋林15160817085向王进宾出示了《行政执法证》,驾驶员提供了牵引车的《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王进宾本人的《从业资格证》,检查发现:该牵引车为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挂车为大型物件运输车辆。现从鄄城县运输袋装面粉到福建宁德,该次运输货物为普通货物,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挂车的相关营运证件,驾驶员对现场检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了驾驶员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认真听取了驾驶员的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九九通河南运输有限公司(鲁RP7386(黄色)豫G7537超(其他))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有交通运输执法现场笔录、交通运输执法现场录像、交通运输执法询问笔录、影像、复印件等证据证实。/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鄄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8
4
J371702202500057
2025年01月06日 02时55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240国道王浩屯路段,对贾新港驾驶的豫GD5727(黄色)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彭中华(执法证号****)、聂帅(执法证号****)向驾驶员贾新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贾新港“执法人员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贾新港表述不需要申请回避,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运输不可解体的大型物件航吊,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测量车货总长19.2米,驾驶人员无法出示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5-01-06
5
J371725202402265
2024年06月20日 23时5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220国道郓城县黄安镇段对王进宾驾驶的鲁RP7386(黄色)、豫G0417超(其他)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郭新东(****)、张艳丽(****)向王进宾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明确放弃回避申请,检查中发现:王进宾驾驶该车从周口运输一批设备配件送往郓城,该挂车隶属于九九通(河南)运输有限公司,车型是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办理了超字临时牌照,未取得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证,该车经营范围只有大型物件运输,不包括普通货运,经现场检查,本运次未申办《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上货物尺寸不超限,不属于大型不可拆解货物,而是属于普通货物,超出了该车经营范围,不符合国家规定。当事人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调查,该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无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扰乱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执法照片。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1
6
豫温交简罚字[2023]第0902000号
几何超限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