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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睿恒达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英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422MA6XYW756M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南关村南关正街6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5】01016
现已查明: 当事人于2021年3月8日依法经登记机关注册成立取得营业执照,在其住所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南关村南关正街63号从事五金产品批发零售、金属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等经营。当事人2024年9月12日在其公司住所一上门推销电线电缆的人手中购进广东省揭阳市恩辉线缆厂生产的“安普伟兴?”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 生产日期:2024年8月31日,规格型号:ZR-RVVB 2x2.5无氧铜)一卷(100米/卷),每米购进价2.9元,购货款为290元,购进后准备在其住所销售。2024年12月24日,本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县级监督抽查(检验数量50米,备样数量50米,备样封存地点:抽样场所)。当日抽样时以每米5元的价格售出50米,获得销货款250元。当事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复检,将存放于其住所的剩余50米封存好的“安普伟兴?”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 生产日期:2024年8月31日,规格型号:ZR-RVVB 2x2.5无氧铜)备样产品于2025年1月5日以每米5元的价格售出,获得销货款250元。以上共计获得销货款500元,从中获利210元。2025年1月8日,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该批产品所检项目中导体电阻不符合GB/T5023.5-2008标准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至2025年1月17日被查时,上述产品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陕西睿恒达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王英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据二、本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后处置转办单1份。证明本局对陕西睿恒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营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的案件交办情况。 证据三、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1份、检验报告(编号:N0:XL202400252)1份,检验结果告知书1份。证明经本局对当事人销售经营该批次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的抽检,所检项目中导体电阻不符合GB/T5023.5-2008标准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的事实及送达告知情况。 证据四、现场检查笔录1份、照片2张、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送达回证1份 。证明执法人员2025年1月17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情况及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情况。 证据五、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销货清单复印件1份、电脑购销记录模块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的来源、数量及经营牟利等相关情况。 证据六、当事人自查整改报告1份。 证明当事人对其销售经营的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经检验不合格的原因进行自查和整改情况。 证据七、当事人召回情况说明1份、张贴的召回公告现场照片2张 。证明当事人对经检验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的召回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 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10元;3、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50元。 当事人未妥善保管封存的备样样品,擅自变卖备样样品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
1150.00元
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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