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柯爱和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699546364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湖岭镇联丰村下社垟前路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18
2017-09-06
(2017)浙0381执4753号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环保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安应急罚决﹝2025﹞第000066号
2025年5月19日,湖岭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湖岭镇永安下社垟村的瑞安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行指定账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12000.00元
瑞应急
2025-06-06
2
瑞市监处罚﹝2024﹞472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涉案托盘堆垛车属于当事人瑞安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所有,平时在场内装卸货使用。另,当事人于2024年3月份购进上述叉车并开始在当事人工厂内部由张金柱驾驶该车辆装卸货物使用,但尚未申报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同时叉车驾驶人员张某某无特种设备叉车操作证无证上岗。<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叉车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处罚款31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31000.00元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