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济仙酒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危涛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3MAAKF6FH6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泗渡镇上坝村上坝组89号厂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3
(2025)黔0123民初35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鑫龙樽酒业有限公司,贵州济仙酒业有限公司
修文县人民法院
2
2024-06-06
(2024)鲁0105民初624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程世家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程氏传酿酒业有限公司,贵州济仙酒业有限公司,山东京峰酒业有限公司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汇市监处罚﹝2023﹞235号
经查,涉案白酒,系当事人2023年10月21日生产,“赖世安-品鉴酒1号(V10)(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的生产本价是7元/瓶,销售价是7.5元/瓶,共生产105瓶,截止检查时已销售了101瓶,留样4瓶,召回23瓶,故该案货值金额为757.5元,违法所得为50.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已于2021年3月9日发布,2022年4月1日实施,其中国家标准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7.3项预包装产品应标识产品类型“固态法白酒”。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在其标签上未按要求标识产品类型“固态法白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州济仙酒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我局有管辖权证明; 2.全国12315平台投诉单1张、投诉人提供照片3张,付款凭证1张,证明案件来源; 3、我局现场检查笔录2份和拍摄于当事人生产场所的照片10张,证明当现场检查情况及当事人生产“赖世安-品鉴酒1号(V10)”(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的白酒标签未标注产品类型“固态法白酒”的事实; 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务清单》各一份,证明扣押事实; 5.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6、涉案白酒原辅料材料进库台账、生产记录表、成品出库台账、产品销售台账,证明当事人生产白酒数量事实; 7、当事人召回公告、召回记录,证明当事人对涉案白酒进行召回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签字盖印认可。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