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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海食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志强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1MACJDXYU99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新华中路143号8D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27
(2024)闽0981执恢8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德海食商贸有限公司
中实(福建)商贸有限公司,宁德市日丰电子有限公司,陈**,福州市大创贸易有限公司,郭**,周**,福鼎妙有机械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福安市人民法院
2
2024-10-11
(2016)闽0981执4076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中实(福建)商贸有限公司,郭**,陈**,周**,福州市大创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福安市人民法院
3
2024-10-11
(2024)闽0981执恢77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福鼎妙有机械有限公司
福州市大创贸易有限公司,郭**,陈**
执行文书、拍卖
福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城处罚〔2024〕2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30日向宁德市安邦工贸有限公司采购涉案批次本地粉干,该批次本地粉干一共24千克,进货单价为6.48元/kg,一共155.55元;于2023年11月08日向宁德市安邦工贸有限公司采购涉案批次黄豆芽,该批次黄豆芽一共5千克,进货单价为2.53元/kg,一共12.65元。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30日购进涉案本地粉干后,一共售出11千克,每千克售价为7.96元,销售金额87.6元;于2023年11月8日购进涉案黄豆芽后共售出4.07千克,每千克售价为3.96元,销售金额16.10元。上述涉案本地粉干货值金额为191.04元,违法所得87.6元,涉案黄豆芽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为19.8元,违法所得16.10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涉案黄豆芽时,索取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复印件、配送出库单复印件,并能提供销货单详情截图、出入库明细截图、生鲜蔬菜类产品检测登记表复印件、商品销售明细报表,已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在购进涉案本地粉干时,索取《检测报告》并提供配送出库单复印件、出入库明细截图、商品销售明细报表和进货明细截图,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和证明2023年10月30日购进的涉案本地粉干的产品信息标识和标签,并且提供的本地粉干检测报告日期与2023年10月30日购进批次的涉案本地粉干不一致,所以当事人在购进涉案本地粉干时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2024年1月18日,根据专家评估认定意见指出宁德海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粉干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重超出标准限量,如长期食用或短期大量食用,则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该公司销售的黄豆芽的6-苄基腺嘌呤(6-BA)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超出标准限量,但不属于“严重超出标准限量”,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
罚款(2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7.6元)
28000.00元
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