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华建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米粉梅 | 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02MA72MMK25J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白水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崆)市监罚〔2024〕67号
经查,当事人平凉市崆峒区华建商店经营者米粉梅经申请,于2019年7月1日取得营业执照,核准名称“平凉市崆峒区华建商店”,之后取得《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开始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兼散装食品经营活动。
2024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杨小军、王祯对平凉市崆峒区华建商店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待销售区域中路货架上摆放的:①春都牌香辣脆香肠,净含量30克,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4月16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7月8日,保质期180天,制造商:河南省天和泰实业有限公司,数量:3根;②金锣牌清真鸡肉肠,净含量24克,生产日期2023年5月12日,保质期6个月,生产商:通辽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数量:5根。以上2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经请示分管局长同意,对查获的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场予以扣押。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食品进货渠道正规。当事人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无异议。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付款记录和购买视频,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的①春都牌香辣脆香肠1根(售价1元/根)、②金锣牌清真鸡肉肠1根(售价0.5元/根)超过保质期;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的①蒙牛牌纯牛奶(售价4元/盒),②双汇牌玉米肠(售价1元/根)在保质期内。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所得1.5元。我局查获的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①春都牌香辣脆香肠3根,销售价1元/根,②金锣牌清真鸡肉肠5根,销售价0.5元/根,共计5.5元,当事人经营期间未纳税。
1.对平凉市崆峒区华建商店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平凉市崆峒区华建商店你单位处以 15001.5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1.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5003元,大写壹万伍仟零叁元整。
15001.50元
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2
2
(平崆)市监罚﹝2023﹞176
当事人经营的平凉市崆峒区华建商店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该店购进的雅客浓点薄荷糖(净含量32G,生产商: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保质期:15个月)8包;王屋岩泉苏打水(净含量350毫升,制造商: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保质期:12个月)10瓶;王小馋芝麻酥(小袋分装)(净含量:26G,制造商:莒县嘉世乐食品有限公司,保质期:6个月)18包等食品没有进货查验记录、购进票据、供货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票据资料。经我局执法人员两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警告要求限期改正,截止4月18日,当事人仍未改正,属拒不改正情节。其行为已构成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销售食品的违法事实。
一、责令立即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