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元霞电动摩托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福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802MA4LWR3X0R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教场居委会紫舞路8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定市监处〔2024〕178号
2024年7月11日,我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疑似非法改装尺寸。报经批准,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电动自行车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2024年8月13日,我局接到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关于当事人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的检验报告(JZ240107JD0838、JZ240107JD0839),检验结果为尺寸限值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以来,一直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紫舞路878号从事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零售等经营活动。当事人经营场所180平方米,目前有员工2名。上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是当事人从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处进货的,一共购进了8台,规格为TDT23602Z的有5辆,规格为TDT23566Z的有3辆,通过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安排的物流公司直接发货到当事人店处。购进价格为600元/台。因当事人还未全部完成电动自行车的改装,所以并没有对外销售上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本案货值为上述8辆电动自行车的购进价格,合计为4800元。
处以货值金额1倍罚款:4800元。
4800.00元
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0
2
张定市监处罚〔2024〕6号
2023年11月7日,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定区电动车、摩托车非法非标“冬季攻势”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中,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处于销售状态的产品,名称“小刀牌电动自行车”;车辆生产商(制造商):四川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型号:TDT23603Z;整车编码:320422380176363等;数量:2台;产品型号:TDT23602Z;整车编码:320422380192539等;数量:2台;产品型号:TDT23610Z;整车编码:320422380133088等;数量:2台;产品型号:TDT22602Z;整车编码:320422380131437等;数量:2台,上述4种型号8台电动自行车外观与产品合格证图示不一致,其鞍座加长。经批准,对上述产品进行了行政强制措施查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将上述涉案的8台电动自行车产品恢复原状。经本局研究,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上述涉案电动自行车的鞍座8个;2、处以货值金额等值罚款:9400.00元。
9400.00元
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