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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琪林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光明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4MA4K2J7W1B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鸿鹄路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9
(2025)鄂0114民初12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琪林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泽康食品有限公司,万*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6
(2025)鄂0114民初12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琪林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泽康食品有限公司,万*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6
(2025)鄂0114民初70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琪林食品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8
(2025)鄂0114民初12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琪林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泽康食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3
2025-04-11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琪林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泽康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蔡市监处罚﹝2026﹞29号
当事人武汉琪林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日生产“水牛奶蛋糕”共5件(3公斤/件),销售价格36元/件。2025年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当事人于2025年8月2日生产销售给蒙山县惠丰超市的“水牛奶蛋糕”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25年11月13日出具“水牛奶蛋糕”检验报告,(编号:№WZ2025SPC006479)1份,结果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8日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至2025年11月18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述食品货值金额180元,违法所得108元。调查期间,当事人立即通知蒙山县惠丰超市停止销售和食用不合格食品,召回2件(6公斤)不合格食品销毁。并积极协助调查,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说明生产经营情况,认真进行整改。
当事人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8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108元。
10000.00元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