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保源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匡铭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7MAACAAQX3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牟滨路1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583号
经调查,当事人以11.64元/盒购进涉案消旋山莨菪碱片后摆放在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牟滨路108号的诊所对外拆零配药使用,在销售上述药品时未单独核算收费。至2026年4月9日现场检查时,上述消旋山莨菪碱片剩余1盒(剩余45片)置于药柜上待使用。因上述药品截至现场检查时已超过明示有效期,属于劣药,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劣药实施扣押强制措施。因上述消旋山莨菪碱片单次用量较少,当事人使用时未单独制作使用记录,故没有证据表明已使用部分的上述药品在使用时超过有效期,所以我们认定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药品的品种和数量是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待使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消旋山莨菪碱片1盒(剩余45片)。据此,我们认定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药品的货值金额(以购进价计算)为安神补脑液11.64元/盒(100片)÷100片×45片≈5.24元。又因为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药品是处于待使用状态,故无违法所得。同时查明,当事人未保存涉案药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消旋山莨菪碱片1盒(剩余45片)。
3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