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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利军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6652275843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萧山区益农镇众力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16
(2021)浙0109民初742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07-15
(2021)浙0109民初742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3
2020-04-17
(2020)浙0109民初15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4
2020-02-26
(2020)浙0109民初15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25
2021-11-24
(2021)浙0109执7512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上海妙亨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宁围罚决字﹝2023﹞第000494号
当事人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萧山区宁围街道通惠北路***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共四处,且未办理该四处建筑物的规划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处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通惠北路203号内外面积共计2605.42㎡的违法建筑共四处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与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对当事人杭州唐邦塑胶有限公司处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通惠北路203号内外面积共计2605.42㎡的违法建筑共四处的行政处罚
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