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盐官镇锦徽生鲜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柏春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81MA2JEEX37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一新路11-1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3〕122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7月19日从海宁市海洲街道朱诗峰蔬菜批发部以85元的价格购进四季豆6kg(单价:14.17元/kg),并在店内以15元/kg价格销售。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四季豆时,已取得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进货凭证,已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3年7月19日,本局依法对海宁市盐官镇锦徽生鲜商店的四季豆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基数6kg,抽样数量3kg,备样数量1.5kg,单价15元/kg。2023年8月17日,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四季豆出具了No:HZ-J23071118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8月2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No:HZ-J23071118的检验报告和编号为No:XBJ23330481306931791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检验结论,并对其当事人进行了检查,调取了上述四季豆的进货凭证,现场没有发现抽检同批次的四季豆。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根据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抽检样品购买支付记录,查实当事人销售上述四季豆3kg,单价15元/kg。本案涉案货值90元,违法所得2.5元。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及第五十四条,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免于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5元。
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