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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富丽佳人美容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生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02MACB0Y9L0Y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商城B幢1层141-14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区市监处罚〔2025〕7号
经查,涉案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当事人店铺采购经理韦丽花于2020年8月27日从广州鸥博丽美甲用品有限公司购进,由广州雅纳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OUBOLI(法式美甲定制),侧边钢印着两个日期20191125、20221124,数量22瓶;2、OUBOLI(法式美甲定制),侧边钢印着两个日期20200107、20230106,数量3瓶。上述两种产品同属于波迩莱臻美系列,进货时同一套产品内不同颜色产品生产日期不一致,购进价格是2280元/套,一套内有30瓶,其中5瓶已经用完了,剩下的25瓶被我局依法扣留。该款产品因为颜色过时店内已经没有色板供顾客选择,所以超过使用期限后没有使用。 当事人收取并留存了涉案化妆品的进货单据、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1900元(25瓶)。 以上事实,主要由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4年7月17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的现场笔录1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物清单1份,现场拍摄的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 证据二:由被委托人邓晓艳提供的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当事人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据三:对被委托人邓晓艳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进一步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 证据四:被委托人提供的涉案化妆品进货单据1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化妆生产许可证,证明涉案化妆品进货来源及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事实。 我局认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开展调查工作,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建议依据《福建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HZP-14“从轻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x倍罚款(5≤x≤9.5)。”的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涉案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OUBOLI(法式美甲定制)25瓶; 2、罚款人民币15000元。
1、没收化妆品25瓶;2、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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