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明辉铁艺装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翠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502MA78KC877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上阿牙村(阿牙大队楼下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伊州市监处罚〔2026〕31号
当事人与新疆联瑞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工业气体购销协议,自2025年9月21日起供货,由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直接配送。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给哈密市明辉铁艺装饰有限公司配送了5瓶乙炔,规格40L;2025年10月13日配送了5瓶乙炔,规格40L,2025年10月18日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召回了2025年10月13日配送的5瓶乙炔。上述配送乙炔气体系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产品,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向哈密市明辉铁艺装饰有限公司共配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乙炔气体5瓶,进价70元/瓶,货值金额共计350元。哈密市明辉铁艺装饰有限公司将涉案乙炔气体用于经营活动中铁艺加工时焊接使用,截止案发日,当事人已使用涉案气瓶5瓶,加工的铁制品按50元/平米进行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加工记录和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另外,新疆新特气体有限公司还向哈密市明辉铁艺装饰有限公司配送了二氧化碳气体,配送的二氧化碳是由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生产。
一、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