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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康凤年大药房有限公司兰河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夏淑晶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1MAC5U4MJ3U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幸福街兰河名苑16-A#楼一层四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兰市监处罚〔2025〕139号
哈尔滨市康凤年大药房有限公司兰河店存在未在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
拟处理意见:1.罚款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85元。
10000.00元
哈尔滨市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2
哈呼市监处罚〔2024〕YXK11号
哈尔滨康凤年大药房有限公司兰河店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行为
警告
-元
哈尔滨市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1
3
呼兰市监处罚[2024]2号
行政案件,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警告#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0元
哈尔滨市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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