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海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建勋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0751202818P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北海市北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大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9
(2025)桂0502民初88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北海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海腾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05
(2024)桂05民终813号
合同纠纷
易**
候**,北海腾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7-30
(2023)桂0502民初3135号
合同纠纷
北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候**,张**,北海腾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15
2021-12-07
(2021)桂05民终203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北海嘉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海泰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31072.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5-23
2015-12-10
(2015)海执字第73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海美味村中餐配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05-23
2015-12-10
(2015)海执字第73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海美味村中餐配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5-12-09
2015-12-09
(2015)桂民申字第1589号
合同纠纷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安威钢结构建筑制品有限公司、北海辰宸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11-16
2015-11-16
(2015)海执字第728-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辰宸房地产有限公司、北海安威钢结构建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5-11-16
2015-11-16
(2015)海执字第728-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辰宸房地产有限公司、北海安威钢结构建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5-08-26
2015-08-26
(2015)海执字第728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安威钢结构建筑制品有限公司、北海辰宸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770000.00元
执行案件
8
2015-08-26
2015-08-26
(2015)海执字第728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安威钢结构建筑制品有限公司、北海辰宸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770000.00元
执行案件
9
2015-05-05
2015-05-05
(2014)北民二终字第47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海安威钢结构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北海辰宸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城综执地罚﹝2024﹞18号
北海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北海市嘉逸花园内1号楼办公楼两侧增建7层砖混结构的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为925.49㎡。
经查,北海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海市嘉逸花园内1号楼办公楼两侧增建7层砖混结构的综合办公楼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扩建建筑面积925.49㎡。北海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有:1.《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视听资料》;3.《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本机关于2024年12月5日向北海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送达了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北城综执地告〔2024〕18号),北海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告知书规定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海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限期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捌仟壹佰壹拾陆元零柒分(68116.07)的行政处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行政处罚。
68116.07元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