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螺同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覃柳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0MA5PUGQA3B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州市官塘大道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东市监处罚〔2023〕43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 (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32元。
2、罚款15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932元。
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召回计划,涉嫌违反了《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 (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警告。
综上,依据同一违法行为人的两个以上违法行为没有牵连关系的,遵循“分别处罚,一并执行”的原则,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32元。
2、罚款1500元。
3、警告。
以上罚
1、没收违法所得432元。
2、罚款1500元。
3、警告。
以上罚没款共计1932元。
1500.00元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东新区分局
2023-07-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5-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