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川区真果味水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昌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8MAABU1KGX6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凤栖路2号附15号(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字(2023)523号
当事人于2023年8月5日从重庆双福国际商贸城水果市场4a-74号商铺李尚金处购进香蕉(商标:无,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3年8月5日,质量等级:/,保质期:/),1件,1件香蕉纯重量是11kg,单价是45元/件,共计购进金额为45元,当事人查验了供货商李尚金的营业执照,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但该合格证明上记录销往地名称为四川省广安市和岳池市水果蔬菜批发市场,供货商提供了一张手写的供货单并签字按印。购进后,当事人就摆放在其食品经营部货架上对外销售,标价9.6元/kg。2023年8月6日,受托方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依法组织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8月5日)进行抽样,抽样基数11kg,抽样数量4.47kg,备样数量2.2kg,单价:9.6元/kg,抽样人员现场购买样品支付42.9元。2023年9月4日,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 E23SZ0845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已将上述“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8月5日)销售完毕。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8月5日)货值金额为11kg×9.6元/kg=105.6元,获取违法所得11kg×9.6元/kg-45元=60.6元。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4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