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云梦注册资本:6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6MA00CNWY7W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A座)八层81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6
(2022)京0118民初6727号
劳动争议
曹**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2
2023-04-17
(2023)粤0115民初13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嘉和服装厂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3
2022-10-21
(2022)京0107民初776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09-26
北京童亿佳服饰有限公司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5
2022-06-29
(2022)津0110民初1433号
劳动争议
王**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6
2022-05-23
(2022)津0110民初1433号
劳动争议
王**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7
2022-05-17
(2022)津0110民初1433号
劳动争议
王**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8
2022-05-11
(2022)津0110民初1431号
劳动争议
刘**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9
2022-04-18
(2022)京0105民初26040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10
2022-01-28
(2021)津0104民初22179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青道分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1-29
(2022)京0107民初85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童亿佳服饰有限公司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
2022-08-11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童亿佳服饰有限公司
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03
2023-07-14
(2023)粤0115民初13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嘉和服装厂、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5059.82元
民事案件
2
2023-08-11
2023-04-27
(2022)京0118民初6727号
劳动争议
曹**与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45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6-16
2023-06-02
(2023)京0107执2862号
劳动争议
刘**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5-23
2023-05-12
(2023)京0107执18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童亿佳服饰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05-05
2023-04-21
(2023)京0107执1107号
劳动争议
刘**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02-01
2022-09-07
(2022)京0115执6903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12-10
2022-08-29
(2022)京0107民初10893号
劳动争议
郭**与北京聚合宝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11-05
2022-10-28
(2022)京0107执4384号
劳动争议
张*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11-05
2022-10-28
(2022)京0107执7137号
劳动争议
郭**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11-05
2022-10-28
(2022)京0107执4383号
劳动争议
天*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石市监处罚﹝2026﹞307号
经查,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执法人员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监管系统年报查询情况,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且未公示实际经营地址;执法人员调取当事人登记管理档案留存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的规定,现对当事人作出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0-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9-2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