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峰火能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海舟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61D72010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九州二路1号附16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11
(2024)渝0114民初12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峰火能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聚车坊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陈*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29
2024-04-01
(2024)渝0114民初12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峰火能商贸有限公司与重庆聚车坊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高新市监处罚﹝2026﹞386号
经查,埃克森美孚公司的“美孚”商标于1983年03月30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33年03月29日,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74458号,核定使用商品第4类,埃克森美孚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Mobil”商标于1998年06月07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28年06月06日,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180203号,核定使用商品第4类,埃克森美孚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嘉实多有限公司的“嘉实多”商标于2002年09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32年09月27日,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972857号,核定使用商品第4类,嘉实多有限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Castrol”商标于2024年06月14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34年06月13日,商标注册证号为第7216191号,核定使用商品第4类,嘉实多有限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当事人于2021年03月02日依法注册成立,2026年1月20日将经营场所变更至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州二路1号附160号,主要销售汽车润滑油等产品。2024年10月,当事人从巴南区一修理厂以抵债的方式购进标注有“美孚”和“Mobil”商标,“嘉实多”和“Castrol”商标的汽车润滑油44桶。2025年8月12日,将上述产品全部销售给了重庆市御三家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9日,接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的移送函(黔江市监函[2025]170号),该局在办理重庆市御三家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案中,发现期所销售“嘉实多”、“美孚”系列发动机润滑油属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经调查侵权商品从当事人处购进,当事人为我局管辖,将案件线索移交我局处理。上述产品经埃克森美孚公司授权的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商标权利人嘉实多有限公司授权的嘉实多(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鉴定确认,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为涉嫌侵犯“美孚”和“Mobil”商标,“嘉实多”和“Castrol”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产品以抵账方式购进,无法查清具体金额。上述产品全部销售给重庆市御三家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美孚1号货号0W-20-1L,型号12*1L的润滑油销售了12桶,销售单价75元/桶,金额900元;美孚1号货号0W-40-4L,型号4*4L的润滑油销售了4桶,销售单价24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元整(¥4,280.00)。
10000.00元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