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广视可达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达理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2083911175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2
(2025)赣0981民初2530号
广告合同纠纷
宜春广视可达传媒有限公司
丰城启颂置业有限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2
2023-10-25
(2023)赣0902民初6148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宜春广视可达传媒有限公司
宜春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3
2023-10-11
(2023)赣0902民初6148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宜春广视可达传媒有限公司
宜春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0-13
2018-09-18
(2018)京03民终11700号
合同纠纷
宜春广视可达传媒有限公司与艺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8-09-26
2018-06-12
(2017)京0105民初31234号
合同纠纷
宜春广视可达传媒有限公司与艺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5〕56号
2025年7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铜鼓温泉加油站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铜鼓县城加油站内立有“何必醉”系列产品的宣传广告牌,宣传内容有“十味草本 护肝养胃、酒前酒后 用何必醉、聚会 应酬 娱乐 商务、小程序搜索 何必醉解酒、怕喝醉 何必醉”。经核实,“何必醉”系列产品为普通食品,不具有“护肝养胃”保健功效,由当事人制作发布该户外广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本局于2025年8月8日立案调查。
案件查办中,办案人员对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采取现场检查、收集固定相关书证等方式方法,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2025年8月21日,当事人委托人陈雪向本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接受了询问调查。本案于2025年8月23日调查终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鉴于案发后当事人能认识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能认识错误并在规定限期内改正消除影响,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二)项第(八)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八)在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前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之规定,建议本局召开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对当事人作减轻处罚如下: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15000.00元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