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普洱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林翰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00MA6K591JXX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洱园11栋40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26
(2022)云08民终47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普洱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普洱市双宏德建材有限公司,普洱利新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2-16
(2021)云0802民初477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普洱利新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普洱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普洱市双宏德建材有限公司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3
2021-04-29
(2021)云0802民初10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普洱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普洱立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汪*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13
(2024)云0802民初44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普洱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镇沅金鹏建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2
2024-11-18
(2024)云0802民初44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普洱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镇沅金鹏建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思林草罚决﹝2025﹞12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限于2026年5月14日前恢复植被(思茅松)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思茅松)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9倍的罚款,即7亩×3578/亩×2.9倍=72633.4元。
72633.40元
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05-15
2
﹝思﹞应急罚﹝2025﹞FM001号
采场东南方向台阶高度和台阶边坡角分别是超过12米、65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隐患未及时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6000.00元
普洱市思茅区应急管理局
2025-04-15
3
思林草行罚决字﹝2024﹞095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限于2026年1月14日前恢复植被(思茅松)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思茅松)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8倍的罚款,即7.19亩×3578/亩×2.8倍=72032.29元。
72032.29元
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01-24
4
思林草行罚决字﹝2024﹞043号
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限于2025年8月27日前恢复植被(思茅松)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思茅松)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即3.27亩×3578元/亩×2倍=23400.12元。
23400.12元
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08-28
5
思林草行罚决﹝2023﹞193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1、限期恢复植被,限于2024年10月18日前恢复植被(思茅松)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思茅松)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即8.76亩×3578/亩×1倍=31343.28元。
31343.28元
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10-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