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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李兴维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兴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322MA629K4J4K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交通路38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自富市监处〔2024〕51032224000609号
2024年10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交通路381号的富顺县李兴维副食店进行检查,发现在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标示委托商为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商为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工厂代码B)、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450022710592、保质期为200天、净含量为105克、生产日期为B2 2024/01/25的有友?泡凤爪(山椒味)3袋,外包装上均张贴有“9元”字样标签;截至现场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且上述泡凤爪右侧悬挂有标示生产日期为 2024/07/04、保质期为常温下9个月的有才?去骨凤爪。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食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文书编号:富市监强制〔2024〕309号),并告知当事人享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及相关事项,当事人现场未提供相关购进票据、记录等文件。2024年10月28日,本局遂以“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富市监立申〔2024〕492号)。2024年10月31日从业人员丁洪在童寺市场监管所询问室内接受执法人员询问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从富顺三友食品配送部购进上述有友?泡凤爪(山椒味)5袋,并以9元/袋价格对外销售,截止2024年10月28日现场检查时,剩余3袋,均已超过保质期。因无法查明上述有友?泡凤爪(山椒味)在过期后销售情况,故本案货值金额为27元,无违法所得。
没收物品,罚款0.0500万元,警告
500.00元
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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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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