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苏联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山林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91MA1MEDH337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刘北路103-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7
(2025)苏1202民初3120号
不当得利纠纷
湖北智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江苏联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张**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
2021-06-03
(2021)甘1022民初14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联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甘肃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宁夏鑫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县分公司
环县人民法院
3
2020-01-03
(2019)苏1202民初37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联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疆鼎盛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27
2021-06-10
(2021)甘1022民初14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联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宁夏鑫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县分公司、甘肃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1270.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税稽罚﹝2025﹞1号
你单位2019~2023年间在账簿中计提梁某某工资258578元,分别计入管理费用138123元和生产成本120455元,实际并未支付,且均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目的。2019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099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73881.32元,应纳所得税额8694.07元,已申报企业所得税5939.12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754.95元。 2020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6024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20314.43元,应纳所得税额6015.72元,已申报企业所得税3214.52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801.2元。 2021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4000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45682元,应纳所得税额6142.05元,已申报企业所得税4792.05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50元。 2022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290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41352元,应纳所得税额3533.8元,已申报企业所得税2301.55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32.25元。 2023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4165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76346.66元,应纳所得税额3817.34元,已申报企业所得税1609.09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208.25元。以上查补企业所得税合计10346.65元。
对你单位2019~2023年度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0346.65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5173.33元。
5173.33元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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