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近 | 注册资本:4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0796779899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创业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2
(2024)新0106民初5157号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工业云大数据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8
(2022)晋0427民初9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环鑫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壶关县人民法院
3
2022-03-02
(2022)宁0181民初19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闫*
灵武市人民法院
4
2021-12-29
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5
2021-11-12
买卖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1-11
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26
2022-06-08
(2021)陕0103民初7764号
合同纠纷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24
2020-05-21
(2020)宁0221民初3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金海峰晟超阳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7636.59元
民事案件
3
2018-06-24
2017-04-14
(2017)晋08民终5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陆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12-21
2016-12-21
(2016)晋0821民初18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与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6〕169号
2025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安阳市文峰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创业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西南角的6号、8号厂房北侧正在使用的两台起重机械(设备注册代码41704105002014120016、41704105002014120017)正在装卸货物。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租赁合同,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与文仁街交叉口公司院内的6号、8号厂房的出租方为河南北方建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承租方为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北方建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6号厂房租赁期限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8号厂房租赁期限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4月16日。租赁合同明确6号、8号厂房内的起重机械出租给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当事人现场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起重机械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安)市监特令〔2025〕第39号),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2025年11月4日、2026年1月14日执法人员分别对安阳市鑫达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许航进行询问,据当事人提供的最新检验报告,设备注册代码41704105002014120016的起重机械的检验日期为2023-07-07,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07,设备注册代码41704105002014120017的起重机械的检验日期为2022-05-06,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05。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当事人违法事实存在。
1.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